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

小額信貸新發展須防範金融風險


 “在經濟下行的時候,在企業遇到困難的高雄免留車時候,只要不是惡意欠債,所有做金融業務的人,應該有更大的寬容度,幫助這些企業渡過難關,這樣也是培育未來利潤的來源。”

  但她同時表示,對違規操作的小貸要堅決退出市場,對高管人員進行黑名單管理。

  她指出,要關注互聯網小貸的法律風險和業務風險,金融活動要解決提供信息、確定資金價格、控制風險和防範外部性效應。

  她說,當前互聯網小貸主要有4種形式:有經營牌照的小額信貸機構,如阿裡小貸;只做一對一的信貸中介平台;將出借人和借款人強制分散匹配的中介平台;將債券分散出售的平台;

  吳曉靈強調,將出借人和借款人強制分散匹配的中介平台這種形式,要防止陷入非法集資。

  她解釋高院對非法集資的高雄汽車借款定義包含3個方面:第一,個人非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,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,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,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;第二,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像30人以上的,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像150人以上的;第三,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,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,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,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。

  促小貸健康發展

  針對小貸資金來源創新,吳曉靈認為,小貸研究資金來源關鍵是控制向社會公眾募資,包括個人、非專業機構、非合格投資人。

  “金融類來源在杠杆率內可逐步放開,其中阿裡小貸用信貸資產為基礎,通過資產管理計劃向合格投資人募資,基本符合目前的法律規定。唯一的擦邊球是23號文規定兩個金融機構的來源,但阿裡小貸的創新不違背立法的本意。”

  她呼吁,為了小額信貸的健康發展,需要建立征信制度和第三方支付監管制度。

  其中,小額信貸協會組織應建立自律的征信網,讓會員可以查詢到多頭借款人並建立黑名單制度;網絡小額信貸機構應建立第三方支付賬戶監管制度,防止變相吸收存款。

  吳曉靈認為,應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,促進小額信貸健康發展。

  “小額信貸機構不得吸收公眾資金,應以自律管理為主;政府可以用購買服務的方式復制小額信貸征信網絡的發展;政府要盡快出台規範網絡借貸的指導意見,給市場樹立行為准則;化解市場風險時要堅守風險自擔的原則,以嚴肅財經紀律和教育投資人。”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