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

為挽回感情男子以死相逼

為挽回感情男子以死相逼
  女子梁某跑進南寧市公安局福星警務站報警感情挽回,稱其男友在某酒店客房內情緒激動,有自殺傾向,需要民警幫助。
  值班民警立即與梁某一同來到事發地點。民警在現場了解到,梁某與情緒激動的男子為男女朋和合術友關系。兩人多年前在廣東打工時認識,並確定了戀愛關系。但男的當時已在家鄉有了家庭,是一名已婚男子。斬桃花梁某雖然知道這一情況,但也隨男友回了老家。在老家生活的幾年,男友在外租了一間房子與梁某開始同居。
  在幾年的同居生活裡,梁某發覺男友對她不好,偶爾甚至出現暴力行為。她想到兩人的關系得不到社會和家裡的認同,如今關系又越來越不好,感到心灰意冷。幾天前,她從男友的外地老家只身回到南寧,打算從此與男友做個了斷。
  男友知道她回南寧後也來到了南寧,並約了梁某招桃花到某酒店見面,打算挽回彼此的關系。可是,在見面的過程中,梁某不願與其復合,其就掏出了一把刀聲稱要自殺,梁某立即將刀搶下丟出窗外,並跑到了警務站報警。
  民警在現場面對情緒激動的男子,對他細心開導,並聯系了該男子在南寧的朋友,希望其朋友能到場勸說他。可是男子的朋友均說自己不方便到現場。這時,男 子激動地對梁某說:“我什麼都可以不要,但是不能沒有你!”在這樣的情況下,民警只好和梁某一同耐心地勸說男子。經過一段時間的開導,男子的心情逐漸平 復,他表示自合和術己不會再做出過激的行為;同時,梁某也答應,會和分手挽回其男友坐下來慢慢處理兩人之間的矛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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